中时 林伟信
▲徐乃麟说,他将房屋出租后,歷经人生最黑暗的时刻。(本报资料照片)
艺人徐乃麟将北市豪宅租给房客杨强蓉,后来却爆发诈赌纠纷,媒体报导杨指控徐是赌场事件的幕后老闆,徐乃麟气得告杨强蓉诽谤,他说只是将房屋出租却从2016年起,「歷经人生最黑暗的时刻」,遭受到扑天盖地地不实的抹黑、打击,他的个人形象、事业、配偶、孩子、家庭均受到伤害,大量代言遭到质疑;台北地方法院将杨强蓉依犯散布文字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月。可上诉。
被徐乃麟控告的的杨强蓉,曾被徐乃麟密友董子绮指控,涉嫌与作弊枪手在徐乃麟的内湖豪宅诈赌,但检方查无实证,将杨强蓉不起诉。事后杨女向媒体爆料,反而被徐乃麟提告。徐乃麟认为报导内容都是杨女的不实爆料,因此提告杨女涉嫌加重诽谤。
台北地院审理后,认定杨女对于徐乃麟名誉造成之难以挽救、弥补之毁损,2人本不相识,系透过董子绮而介绍房屋买卖、租赁,徐先单纯出租房屋之出租人,徐乃麟只因出名而遭中伤,实属无辜,且杨女又以不实事由、时间错置、拼凑、扭曲而形成之假消息,此种张冠李戴之手段,使被害人陷入有理说不清之困境,其行为实属可訾。
北院考量杨女否认犯行,固为其诉讼权防御行使之展现,然关于自己亲身经歷之事实却反覆其词、翻异供述,纵连是否承租房屋一事,都推称遭董子绮窃取印文、擅自盖用,故作无辜、设词狡辩,犯后态度极差。
法官表示,宪法法庭宪判字第8号判决,大法官詹森林提出之协同意见书所指「『曾参杀人慈母疑』,古有明训。『署长舔耳』、『处长卸职』,亦为近来毁人名誉、致人轻生之憾事;台湾自民主化后,言论自由已获周密之保障;政治性、宗教性言论,尤其如此。」
如今,与保障言论自由相等重要者,毋宁为他人名誉与隐私之保护。流言可畏,已是事实;言论杀人,亦非安语」,暨审酌现今社会,对于「造谣一张嘴,闢谣跑断腿」之不良风气甚为痛恶,参酌刑法所列各量刑事由、将杨女重判1年6月。